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类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算机信息通信类技术人员(合同制)2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实施公安通信网络建设;
2、协助组织开发、推广、应用、整合公安业务数据,开展信息服务;协助开展公安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信息网络运行、设备维护、数据查询、声像信息传输等技术保障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信息化工作;
3、具有奉献精神,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5、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任职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35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
3、具有较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编程经验、系统维护经验或者数据挖掘经验者予以优先考虑)。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至1月15日,发送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至182525250@qq.com邮箱即可。工作人员对简历进行筛选,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接通知后,报名人员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居委会及辖区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纪录的证明,到报名地点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表,也可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好后到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地点: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302室。报名电话:0797-8378653,联系人:李警官(18270778860)、叶警官(13517979865)。
(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政审:深入报考者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报考者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招考确定的最终名单将在“赣州经开区公安”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五)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2、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后,由开发区公安分局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招聘技术人员要服从管理,必须接受岗位分配;
2、实行等级管理和绩效工资考核制度,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3、对违反规章制度特岗技术人员,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待遇
专业技术岗位辅警享受优于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普通辅警岗位的薪酬待遇,具有软件开发能力的人员可享受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待遇。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