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有关部门批准,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岗位7名; 新媒体管理岗位2名; 司法警察辅警岗位2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7年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年龄33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法律、新闻传播、中文专业或体育、音乐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报名须知
1、1月16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接受应聘者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工作经历证明、本人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
3. 报考者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科目:计算机应用、速记)、面试、体检及政审工作。考核、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详情请咨询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地址: 广宁县城西开发区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3楼313室。联系人: 白国良,咨询电话:8636710。
广宁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