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部门和各镇、村(社区)的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围绕群众多样化需求,整合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广东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代办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78个村(社区)公共服务站每个村(社区)各配备1名代办员(详见《广宁县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代办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至40周岁(1975年11月30日至1998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六)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七)熟悉电脑操作、办公软件和电子商务;
(八)坚持“就近、属地”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代办员工作职责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
(二)熟悉村公共服务站服务事项登记、办理条件、流程和承诺时限,熟练掌握各项服务事项办理的操作技能;
(三)热情接待申办人,对申办事项按规开展即办、导办或代办工作,对前来咨询或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四)协助做好村委会相关工作;
(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方便申办人办事需求。
四、薪酬待遇
(一)代办员为临聘人员。
(二)每人每月2000元(含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实行逐年增长机制。
(三)年终考核奖金2000元,经镇村考核合格后发放。
五、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广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qgnhrss.gov.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宁县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代办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6年11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广宁县村(社区)公共服务站代办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到各镇人民政府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
本次招考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计算机技能实操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技能实操
1、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9日;
2、地点: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智能化考试室;
3、计算机技能实操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在计算机技能实操成绩合格者中确定。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计算机技能实操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七、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各镇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和相关考察材料报送县人社局。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县政府网、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镇人民政府与代办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经镇村考核合格后续签。
九、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招考政策咨询: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8618002;各镇政府电话(见附表)。
附件: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