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广东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引进高层次人才,充实人员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单位基本情况
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成立于2013年,是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广东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广东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岗位 |
招聘 |
招聘 |
招聘专业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其他条件 |
备注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星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等工作。 |
应、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1人 |
不限 |
研究生 |
硕士或以上 |
热爱湿地保护事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强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中国公民;具备高级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请报名人员于2017年1月15日(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前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gdxhsd@163.com,邮件主题: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招聘报名加姓名。我单位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报名后请通过电话进行确认,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8-2708268。
2、报名要求提供材料:《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自我情况介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近期证件彩照,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
(二)招录方式:1、在报名同时提交一篇以“湿地与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文章(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2、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组织评委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文章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人选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名单在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zqxh.gov.cn/)上发布。3、评委组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依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1名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7天。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录取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研究,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发现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录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其他事项在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zqxh.gov.cn/)发布。
八、本公告由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肇庆星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
2、自我情况介绍表
3、请以“湿地与环境保护”为主题写一篇文章
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