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工作需要,县委宣传部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博兴县常住户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4、招聘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不能报考。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7 年1月11日--2017 年1月 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博兴县行政中心815室
联系人:马静 手机:13706370303
咨询电话:0543— 2395298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2017年1月 17 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各种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中第4条列出的专业。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报名登记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宣传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聘用人员工资报酬为每月2200元。
七、管理制度
招聘的工作人员,由县委宣传部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
八、其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在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xhrs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