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学院教学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
一、招聘岗位或专业
语文、数学、会计、音乐学或音乐教育(声乐方向)、舞蹈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汽车维修。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两年以上从事中学或中等职业院校相应学科工作经历者优先。教学表现特别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在本学科领域有突出贡献获得较高荣誉,如: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齐鲁名师等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汽车维修类岗位需具有本专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证书。
(二)其他要求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任职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②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③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2016年滨州市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附件)一份;④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个人有关材料。
报名地点:滨州市黄河12路859号滨州市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行政楼A805室)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543-3330095
(二)资格审查
学院党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环节
语文、数学、会计、音乐学或音乐教育(声乐方向)、舞蹈学岗位采用试讲方式,实行百分制,现场评分。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汽车维修采用试讲和操作的方式进行,试讲和操作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成绩占50%,操作成绩占50%,现场评分。
试讲和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聘用人员
面试结束,学院党委研究聘用决定,并在学院外网进行公示。
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享受学院聘任制工作人员一切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委提出。监督电话:3330023,3330025。
六、附则
本公告由滨州市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滨州市技术学院公开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
滨州市技术学院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