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扬州市《关于定向培养基层农业农村人才的实施意见》(扬农[2016]67号),我市2017年继续与有关院校联合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定向培养工作。2017年拟招生30人左右(其中提前单招20人,其它10人),男女生比例为2:1,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推荐就业”方式,为服务农业、服务农村培养实用型、复合型人才。
1、 招考对象
2017年毕业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校(含统招、提前单招、对口单招)、志愿从事基层农业农村工作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高邮市户籍学生。
2、 培养院校及专业
提前单招3年制专科:
1、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专业(单独组班);
2、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畜牧水产专业;扬州职业大学园艺技术、园林技术专业;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专业。
3、 培养流程及政策
1、报考办法。有定向培养意向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上述农业院校的提前单招考试、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院校录取分数,与高邮市农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同时报扬州市农委备案。
有定向培养意向的学生,录取前需预先填写定向培养意向书(可在江苏高邮农业信息网下载,填好后送或寄高邮市农委科教科),参加初步面测。
定向培养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培养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凭协议享受政府提供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资助。
2、就业推荐。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返回高邮,可获得如下推荐就业岗位:一是可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二是可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业农村工作;三是可到新型合作农场、农业股份合作社、农业园区(基地)和农业企业等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服务、管理等工作。定向培养毕业生选择工作岗位采取优生优选的原则,依据所在院校对学生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在推荐的岗位中选择就业。
3、使用政策。定向培养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毕业后可参加我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定向培养生在就业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详见《高邮市定向培养基层农业农村人才的实施意见》(江苏高邮农业信息网www.jsgy.agri.gov.cn/ )。
咨询电话:高邮市农委科教科 84683816,13773453882。
高邮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