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到煤炭税费征收验票站(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的范围是户籍在晴隆县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对象
性别:男,年龄:35周岁内。身体健康,能适应煤炭税费征收验票站点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三、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晴隆县求职登记表》。
3、报名地点:晴隆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办公室(县工科局三楼)。
联系人:李玉贵(1511736218)。
张略(13518599456)。
联系电话:0859-7610160。
4、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1)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近期同底版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书。
(4)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
(5)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
四、资格审查及公示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筛选,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6人,对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录用。如报名人员多于6人,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另行安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五、考试(报名人员多于6人时)
1、考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由用人单位自行准备后提前通知报名人员。
2、考试地点:报考单位。
3、成绩公示:考试后2天内,在县煤炭税费征收管理局进行公示。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岗位交五险,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