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编制缺额情况和工作实际需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缺额制定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镜)、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118名,其中全额事业73名,差额事业45名。为了促进我县贫困家庭早日脱贫,本次招聘特设不低于10﹪的岗位针对屯留本县贫困家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子女进行定向招聘,如报名比例不达3﹕1则按规定核减或取消,核减、取消的岗位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
1、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6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1名),管理岗位(需要长期野外作业,男性适宜),全额事业编制;
2、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4名,管理岗位,全额事业编制;
3、县广播电视台播音员2名(男女各1名),新闻记者6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全额事业编制;
4、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7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1名),乡镇财政所3名,专业技术岗位,全额事业编制;
5、县司法局公证处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全额事业编制;
6、县启智幼儿园老师20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2名),县旭光幼儿园老师6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全额事业编制;
7、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中心4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1名),管理岗位,全额事业编制;
8、县安监局3名,专业技术岗位,全额事业编制;
9、县环保局2名,专业技术岗位,全额事业编制;
10、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8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全额事业编制:
11、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15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2名),护士5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差额事业编制;
12、县中医院临床医师10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1名),中医师5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1名),护士10名(其中贫困家庭定向招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差额事业编制。
详情见《屯留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招聘简章》。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屯留县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子女。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贫困家庭子女限屯留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当天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吸毒史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等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5、通过公开招聘到我县工作在规定不得调动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网址为:www.tunliu.gov.cn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9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屯留县职业中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岗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书,认真填写《屯留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隐瞒在编在岗工作经历,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均在报名期间内现场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明确专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人社局监督,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屯留县贫困家庭定向招聘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岗位调整情况将在屯留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改报的可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5:30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毕业证、报到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贫困家庭子女需县扶贫办出具证明材料。
3、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贫困家庭子女免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格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七、考试
县财政局、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新闻记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公证处等岗位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播音员岗位通过试镜+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试镜方式为目测和读稿,专业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
1、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
幼儿教师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中医师、护士专业科目为《医学基础理论》;
财政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新闻记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公证处专业科目为《申论》。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播音员试镜和专业测试由广播电视台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2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5、准考证发放地点:屯留县职业中学
6、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40%)+(专业科目成绩×60%)。
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分值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比例重新确定拟招聘人数。播音员试镜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行专业测试,播音员专业测试要求达到1:5。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播音员总成绩=(试镜分数×40%)+(专业测试分数×60%)。
总成绩末位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测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试镜分数)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专业科目(专业测试)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试镜分数)均相同者,增加一场笔试,以增加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试镜分数)、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通过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贫困家庭子女免体检费。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列入考察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在见习期、试用期内或本县规定不得调动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8、其它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十、聘用审批
考察结果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招聘领导组研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填写《屯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
3、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4、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县人社局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违纪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工作人员违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
1、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监督电话:
纪检委:0355-7522865人社局:0355-7522093
附件:1、2016年屯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屯留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