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省文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省文联机关党委(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省文联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须在2016年12月30日前取得。资格审查以学历证登记专业为依据,报名者学历证登记专业须与申报岗位专业一致。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1.省画院会计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会计学专业,年龄35岁以下,具有会计资格证。
2.省文艺家协会财务管理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经济法学、金融学专业,年龄35岁以下,具有会计资格证。
3.省画院美术岗位。招聘计划2人,要求: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美术学、绘画专业,年龄35岁以下。
4.省美术家协会美术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美术学、绘画专业,年龄35岁以下。
(说明:35岁以下,即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艺术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1月18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沙市八一路227号省文联办公楼313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请应聘人员自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到湖南省文联办公楼313办公室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在湖南艺术网公示,并以信息或电话方式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请保持通信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省画院、省美术家协会美术岗位:采取笔试、现场写生创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现场写生创作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现场写生创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现场写生创作。笔试范围主要为美术理论知识。现场写生创作考试为室内人物肖像写生,限时2小时,写生创作的材料不限,注重造型、色彩修养等能力。
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现场写生创作合成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等。
?应聘省画院会计、省文艺家协会财务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范围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艺术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应聘美术岗位的以现场写生创作成绩为准,应聘会计、财务管理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是否违反法规政策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4582620
监督电话:0731-84582689
湖南省文联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