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代理会计(编外)、6名城管辅助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代理会计(编外人员)
具有宁海县内常住户口,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证,身体健康,有相关会计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城管辅助工作人员(编外人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志愿服务事业;
2、具有宁海县内常住户口,高中(含中专、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8年12月26日以前、198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0米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视力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病病史。
4、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伍军人、持有两年以上驾龄或B照驾驶证的(且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从事过行政执法辅助岗位工作的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代理会计和城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
1、城管辅助工作报名人员请至武装部
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65285564
2、代理会计报名人员请至农业农村办
联系人:张微,联系电话:55866755
(三)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退伍军人证、B照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简历。
三、录用办法
经资格审查、综合面试、政审、体检(城管辅助工作还需进行体能测试)后,择优录用。综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
待遇按县有关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宁海县深甽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