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乐清市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乐清市范围内,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含留村任职)大学生村官。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工)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本次选聘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乐清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街道)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聘用岗位分配以工作合同期内服务乡镇(街道)为准,如服务乡镇(街道)没有空缺的事业编制,就近调剂到事业编制有空缺的乡镇(街道)。如报名人数或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设在乐清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A827室,电话0577—61880873)。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16年乐清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2016年乐清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分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奖励证书、任职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彩色近照三张,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的,取得考试、考核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考核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核、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按考核成绩占60%、考试成绩占40%合成计算。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1.考核
考核根据工作年限、年度考核、学历、担任职务、个人奖励、民主测评等6项指标进行计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工作年限24分,年度考核32分,学历12分,担任职务10分,个人奖励12分,民主测评10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工作年限计分办法。满分为24分。以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及留村任职的年限为准,每满1年计3分,不足1年不计分,累计最高分为24分。
(2)年度考核计分办法。满分为32分。以所有年度考核结果为准。每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计4分,称职的计2分。
(3)学历计分办法。满分为12分。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研究生计12分,本科计11分,专科计10分。取最高学历计分,多个学历的不累计计分。
(4)担任职务计分办法。满分为10分。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曾经担任过村“两委”正职的计10分,副职的计5分,委员的计3分。取最高职务计分,担任过多个职务的不累计计分。
(5)个人奖励计分办法。满分为12分。获得奖励(表彰,下同)以具体文件或奖励证书为准,时间认定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选聘到村任大学生村官以来获乡镇(街道)年度综合奖励,得0.5分;获乐清市级部门奖励,得1分;获乐清市委、市政府或温州市级部门奖励,得2分;获温州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奖励,得3分;获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奖励,得5分。获部门大学生村官综合奖励的,按同级党委、政府奖励计分。同一年度同一事项按最高分计分,不同年度不同事项可累计计分;参加各项竞赛类活动授予的奖励不纳入计分。累计最高分为12分。
(6)民主测评计分办法。满分为10分。民主测评的内容为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采用集中测评的方式。测评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等相关人员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测评得分=(A×1+B×0.8+C×0.6+D×0.4)÷(A+B+C+D)×10;其中A为“优秀”数,B为“合格”数,C为“基本合格”数,D为“不合格”数。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一科,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同时将对考察人员征求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存在“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同分的,依次以考核成绩高者、选聘到村工作时间早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清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乐清党建网)、乐清人才官方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管理、待遇
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可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等分配后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五.查询网站、咨询电话
乐清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乐清党建网)http://www.yqycb.com
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gov.cn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0577-61880873
本公告由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乐清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优秀大学生村官报名表
2、2016年乐清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优秀大学生村官量化考核评分表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