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盘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盘县事业单位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3名和专业技术人员76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盘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3年盘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71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768名(高中教师480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32名;县人民医院43名;县第二人民医院10名;县皮肤性病防治站2名;县戒毒康复教育中心1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乡镇卫生院62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50名;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11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8名;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1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6名;县交通运输局7名;县统计局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3年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除外)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由市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上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三类人员,须具备招考职位其他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服务(任职)期满“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6月20日服务(任职)期满一届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6月20日以来招录到我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1年6月20日以来招聘到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2013年6月2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参照《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2013年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盘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9:00至6月25日18:00。
2、截止2013年6月24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5日。盘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7月23日9:00至7月25日16:00。
五、笔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及内容详见职位表。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发布在盘县政府网上(网址:www.panx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