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网络技术员1名、网络宣传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及思想素质,自愿从事相关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4、网络技术员(限男性)达到国家计算机三级能力,精通网络技术,有较强的网站设计、网络管理及维护能力;网络宣传员达到国家计算机二级能力,有较强的写作、文字编辑及美术设计能力。如未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但具备相应工作能力且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亦可报名。
5、家住广安主城区或在广安主城区内有固定住所。
6、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
三、待遇
待遇面议。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广安区建新街9号区检察院技侦大楼503室)
3.报名起止日期: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资格审查:报名者如实填写《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者须交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
现场拟定题目进行考试及计算机操作。
六、政审
按考试得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政审程序人员,按照公务员招录政审条件和本公告报名条件第二项要求进行政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人员,可依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录用
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试用期满(试用期三个月)后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826-2663763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