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和《关于取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项政策的通知》(定政办发〔2016〕130号)及《关于下达2016年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定人社发〔2016〕380号)文件精神,2016年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84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
2.近几年选拔到我市基层就业的全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试用期内人员除外)和服务期满、考核安置的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招聘岗位相匹配条件的,可按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12月20日,共5天时间。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根据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150元。考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
2.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院校毕业生(职教师资除外),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笔试成绩合格单。
(2)部分岗位招聘已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试用期内人员除外)的,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3)近期正面免冠二吋彩色照片1张。
四、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详情请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dxsrsj. gov.cn)、中国渭源党政网(http://www.cnwy. gov.cn)、渭源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渭源县人社局)了解查询。
渭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