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基本满足各行各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和《2015年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定事招聘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省市有关部门审核审批,下达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114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医疗机构)25名,乡镇卫生院5名,乡镇事业站(中心)20名,中小学教师40名,2013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16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8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发布公告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岷县电视台、岷县党政网、岷县人力资源网在本县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和有关信息。
四、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定于2015年12月14日---12月18日组织报名,共5天时间。报名点设在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未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
2.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院校毕业生(职教师资除外),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2)市直事业单位部分岗位招聘已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试用期内人员除外)的,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吋照片1张,《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岷县人力资源网下载);每人收取考务费150元。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报名现场还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逾期不提供者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报名结束后,将复核岗位报考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专科岗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的计划由县上通盘考虑予以调整,并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考试前面向社会公布。本科以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的,按紧缺专业对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所有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经市人社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县人社部门发给考生。
五、考试
1.考试组织: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
定于2016年1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内容: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报考教育综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教育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报考市工信委节能监察支队综合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市直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市直招聘单位原则上不搞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工作,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在笔试结束后确需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笔试前制定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案,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面向社会公告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4.考试地点:在本县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在定西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
5.考场设置:每个考场30人,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上编排在同一考场。
六、成绩计算
原则上以《专业考试》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为最终成绩。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招聘岗位,在笔试结束后需组织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其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执行。
七、初选、体检、公示
考试结束后,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指标及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含加分项)出现并列时,由县上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有关要求
1.近几年选拔到我县基层就业的全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试用期内人员除外)和服务期满、考核安置的基层项目人员,若符合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条件者,可按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2.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从今年的招聘计划中单列,按照考核招聘的方式,经县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后,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甘教师〔2012〕35号和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甘卫发〔2015〕180号以及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事招聘办发〔2015〕15号文件要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引进的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占用今年的招聘计划进行考核聘用。
4.因婚户籍迁入我县的外市生源,符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规定的条件者,允许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县上确定公开招聘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可不受地域和户籍限制。
九、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工作,也是我县为各项事业发展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人才工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将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2.精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变通政策和上交矛盾。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规章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招聘政策落实到位、招聘程序公正透明、招聘结果真实有效。
3.严肃招聘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招聘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的,其考试成绩一律无效,同时要从严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工作不负责、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4.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一些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在招聘期间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32-7722785),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