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定西市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以上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省级以上粮油质量检验员培训合格证。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德才兼备,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12月23日。
2.报名地点:定西市粮食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本人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150元。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至少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定西市人社局、定西市粮食局结合实际研究决定。
五、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七、组织考察
由市粮食局对体检合格者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评价材料,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程序和规定,研究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郭润之0932-821217118219828896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932—8235619
市粮食局:0932—8360005
定西市人社局定西市粮食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