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法检两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缓解法检系统工作人员不足的状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检察院、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岗位
1、县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3名;
2、县检察院司法警察1名(从退伍军人中招收);
3、县法院书记员5名;
4、县法院司法警察5名(从退伍军人中招收3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未就业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及退伍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④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三、招考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临洮县电视台、临洮县党政网、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人:师燕舞,联系电话:18993255313。
3、所需证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户口薄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5张,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部分。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人员。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采取现场计分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
(五)体检
测试全部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本类别报考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主要在非执法岗位上从事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不列入正式编制,不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属临时聘用性质。拟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每月144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聘用期间月工资1690元,工资由县财政核拨。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聘期内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具体负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临洮县监察局:0932-2242208
临洮县人力交流中心:0932-2242501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0932-2246282
临洮县人民法院:0932-2252887
附件:临洮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点击下载】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