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体育学院是山东省唯一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体育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全省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和体育科研的中心。学校济南校区和日照校区总占地面积2060亩,目前本科教育设有19个专业,研究生教育设7个硕士专业、2个联合培养博士专业。学校现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名、博士生导师4名、硕士生导师99名;有1个体育教育训练学“泰山学者”特聘岗位,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体育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实验室、2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特色专业、11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遵循体育规律,严格管理,科学训练,不断加强运动员的竞技实力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在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上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近五年来,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上获得金牌351枚。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正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5、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山东体育学院网站(www.sdpei.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邮件主题统一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如“应聘+教师9+王某某+体育学”,报名邮箱为:sdtyxyrsc@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报名材料包括:①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②个人简历。③有本人签名的《山东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近期免冠彩照。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邮箱报名者需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或pdf)。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教师13岗位面试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中答辩占面试成绩的7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项技术动作和专业技能水平等。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3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70%。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理论素养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组织谈话、到岗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单位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岗位其它待遇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博士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传真):0531—89655186
E-mail:sdtyxyrsc@163.com
地址: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山东体育学院人事处
邮编:25010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体育学院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