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务川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并组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分队的通知》(务道交联办〔2016〕4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15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性质
丹砂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共15名(A岗10名、B岗5名),临时聘用,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A岗所需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服从用人单位安排与分配;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生;
(2)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4)本人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本人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本人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7)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凡弄虚作假、隐瞒身份报考,不符合报考对象和条件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B岗所需条件:
1、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正在参加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习,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以后、1998年12月1日以前出生。
2、身高在1.62米以上,双侧单眼裸眼视力4.0以上。
3、服从用人单位安排与分配;
4、本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吸毒史。
5、热爱公安民警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吃苦耐劳,英勇无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体能达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合格以上要求;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生;
(2)现已为本县接警员、交通协勤、看守所协勤和乡镇巡防队员、综治消防交通协管员的;
(3)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5)本人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本人曾被开除公职的;
(7)本人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8)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凡弄虚作假、隐瞒身份报考,不符合报考对象和条件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期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环节。
(一)发布招考公告:2016年12月6日前,将招聘章程挂于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安局网主页,同时在城区公示栏张贴。
(二)报名及加分:
1、报名时间:12月7日至12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周末不休。
2、报名地点:务川自治县丹砂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原计划生育局办公楼四楼)。
3、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考生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常住户籍地辖区计生部门出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常住户籍地辖区派出所出具);
(5)近期免冠小二寸照5张;
(6)具有加分条件的相关文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交考务费100元。
4、加分(只针对B岗)
报考者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后的综合总成绩。
(1)凡报考人员持有C1以上驾驶证的,加0.5分;
(2)复原退伍军人加2分;
(3)2016年11月30日前,对被部队授予三等功或优秀士兵嘉奖的分别加2分或1分;被省、市、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高等次表彰计算加分,不再累计加分。
(4)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填写《加分申请表》。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截至报名结束时未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一并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于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章程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章程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综合能力考试
1、笔试(只针对A岗)
(1)笔试实行100分制,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所有报考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体能测试(只针对B岗)
(1)体能测试由领导小组临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体能测试组,在测试地点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试规则》当场进行。测试时只计算完成时间、距离、个(次)数,测试结束后再由测试组工作人员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出测试成绩。在开展跑步、立定跳远测试时,对3次违规的,取消测试资格;在开展俯卧撑、未按标准完成测试动作的,不计算次数。测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当场向在场的监督人员提出,事后举报或提出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2)测试共五项,分别是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4×10米往返跑。总分100分,每项均占20%。总分为60分以上者,测试合格,按比例计算入综合总成绩。
(3)体能测试合格者按3: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足15人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行。
3、面试(100分)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4、综合总成绩核算
A岗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B岗综合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公安局网主页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综合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体检时间。综合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较好、有加分情形、学历较高、年龄较小考生进入体检(B岗同等条件下退伍士兵优先)。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医院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和招考方案规定的五官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及时告知其不合格项目。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认定为不合格。如有不合格的,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进行递补。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审查考核对象遵纪守法、政治、现实表现情况,开展吸毒史调查,同时对报名资格再次进行复审,写出政审报告。政审不合格者,依次按综合总成绩较高、面试成绩较好、有加分情形、学历较高、年龄较小考生进入政审(B岗同等条件下退伍士兵优先)。政审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考核。A岗由丹砂街道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B岗由县公安局制定试用期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
(七)试用期考核
政审完毕后,实名制对考生政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政审合格人员将作为拟聘用人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试用考核,考核合格的,试用期享受基本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享受工资报酬。不参加试用期考核或考核期限未满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考核期间无工资报酬。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所空缺名额由招考领导小组自主择优选聘人员参加政审和试用期考核。
六、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录聘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宣布正式到岗,福利待遇参照村(社区)民选干部副主任执行。A岗人员由丹砂街道统一进行安排工作岗位,B岗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安排工作岗位。
七、相关规定
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不胜任本职工作、年终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违反纪律规定、影响部门团结事项的聘用人员,丹砂街道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辞退意见,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后,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对合同期内,本人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由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经丹砂街道党工委同意后,即解除劳动关系。无论是用人单位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或是聘用人员自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八、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不明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九、纪律要求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及举报电话
务川自治县丹砂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18786960347或18585388818
务川自治县丹砂街道纪工委:18585388669
附件1:丹砂街道公开招考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考试报名表
附件2:丹砂街道公开招考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