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印发<贵州省退役运动员安置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体人〔2015〕32号)的有关规定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市相关体育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教练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招聘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的各项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体育事业单位教练员3名,分别为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拳击教练员1名,遵义市体育动员学校摔跤教练员1名,绥阳县体育运动中心拳击教练员1名。招聘对象为2016年及以前已经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招聘职位对应的体育运动员岗位上曾获得过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奖项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6日-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后)。
2. 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业技术测试或聘用资格。
4.相关要求: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法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当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由于针对的是急需紧缺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退役运动员安置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体人〔2015〕32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重在测试应聘人员履行教练员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专业技术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专业技术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比例的,其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职位取消。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上午10点开始,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请报名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四)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生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招聘单位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专业技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术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单位进行为期为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后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28680794(咨询电话)
28662655(监督电话)
绥阳县体育运动中心:26363175(咨询电话)
26363062(监督电话)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