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仙居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录临时用工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仙居县常住户口,男性,年龄21周岁至35周岁(1981年11月1日至199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3、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文化执法相关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4、持有1年以上C照以上驾驶证;
5、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有财务管理从业经历的可酌情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
(二)、报名办法及途径: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本)、报名表(附件)、近期2寸照1张、学历等相关资料到仙居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报名,或将报名表和其他证件扫描件等资料发至电子邮箱xj87781515@163.com进行报名。
2.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为文字功底及综合能力测试(卷面分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分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及待遇
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由劳动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附件1:
仙居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应扬帆 电话号码:87781515
联系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黎明路1号
(台州日报仙居发行站三楼)
仙居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