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仓库保管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6周岁以下,男性,台州户籍;
3、财会专业大专学历。
三、报考者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资料证明(并附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于12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地址:椒江区市府大道399号)报名。
四、经考试、体检和政审,择优录用。劳动者与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
咨询电话:88553003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