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浙江省商务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主要负责全省电子商务理论研究、统计监测、公共服务和应用促进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5人。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期间,登陆考试报名系统(http://bm.zcom.gov.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12月10日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按照具体岗位工作内容拟定试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须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其他材料可供招聘单位参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实际从事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岗位适应度、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等进行考核。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电商网(http://ec.zjol.com.cn);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com.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商务厅:0571-87051834;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082072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