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后备干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
一、招聘条件
(一)面向高沟本地居民(本人或配偶为高沟户籍)统一招考。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
2、善于做群众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为人处事公道正派,热爱村级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奉献精神强。
4、有一定文字处理能力,懂微机操作基本程序,业务能力强。
5、年龄:男22周岁—40周岁(1976年12月20日—1994年12月20日),女22周岁—35周岁(1981年12月20日—1994年12月20日)。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超计划生育现象。
(二)以下人员优先录用
1、转业退伍军人。
2、有会计资格证等专业技术职称者。
3、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经验者。
二、招聘人数
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三、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16年12月20日截止。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报名地点:高沟镇党委组织室(高沟镇政府二楼)
(四)报名材料: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配偶为高沟户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经现场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所在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必须本人凭身份证于2016年12月21日8:00-11:3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报考人数应形成充分竞争。如报考人数过少,经镇党委研究将适当减少招考计划。
(一)考试科目: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二)笔试:基础能力测试(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注重农村政策法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案例分析和公文写作。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笔试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12月31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语言表达、个性特征等方面与拟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六、考察
综合成绩前10名者,由镇党委对其进行政审考察。若政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在高沟镇政府公开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凡被举报不符合招聘条件并被查实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按规定程序聘用。
八、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采取“以钱养事”的办法办理聘用手续,由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镇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新聘用人员具体岗位应服从组织安排,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后备干部不占村(社区)两委职数,试用期3个月,换届选举前工资为2000元/月。换届选举后后备干部当选村(社区) “两委”成员,终止聘用协议,享受固补干部待遇。试用考核不合格或换届选举落选,解除聘用协议。
被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九、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高沟镇党委组织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2539573
监督电话:0553-2539537 13865403143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