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肇庆市市直77个事业单位274个岗位共招聘793名工作人员(详见《肇庆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在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请于2016年1月11日至13日(3天)上班时间到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信安路92区)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加分申请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一般为18至40周岁(1974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户籍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入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或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zq.gdkszx.com.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5年 12月29日至12月3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东楼)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2)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经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请报考者于2016年1月11日后登录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自行查阅填写。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8-2271231。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D四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2)B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
(3)C类:为管理岗位和非A、B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4)D类:为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上午:09:00—10:30
2、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5)。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或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zq.gdkszx.com.cn)。
招考政策咨询: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也可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zip
5、肇庆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zip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