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管理办法》(肇高党办[2013]1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肇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肇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水平和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相关证书取得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11月16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肇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办公室(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88号机关大楼412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肇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用于贴报名表)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除《肇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本次招聘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联系人:宗文光;联系电话:0758-3638362。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于面试当天规定时间到肇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办公室(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88号机关大楼412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象礼仪、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3.评分方式: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分数平均值为该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等额人选进入体检,体检由肇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肇庆高新区纪检监察网(网址:http://zqgxjjjc.gov.cn/)、微信公众号“廉洁大旺”、肇庆高新人才网(网址:http://www.job0758.com.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肇庆高新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要确保真实,如发现材料作假的,取消所有资格。
六、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3638362,联系人:宗文光)
附件:1.肇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doc
2.肇庆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中共肇庆高新区纪工委肇庆高新区监察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