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淮北市相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淮北市相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详见岗位简章)。其中: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属应历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者,均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原在岗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已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的应聘者,按照招聘单位聘用方案,在相应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经单位同意,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均聘用到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章);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章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2016年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9日-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淮北市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孟山北路79号),联系电话:0561-3193561、3198139。
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缴费:报名时需填写《相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等资料,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每人缴纳笔试费45元。
除上述材料外: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的岗位或相应减少的岗位数在淮北市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相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hbxs.gov.cn/)发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发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笔试费退还本人。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人员凭笔试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淮北市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孟山北路7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0561-3193561、3198139。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16年12月1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等。其中:报考1001岗位、1002岗位人员需加试土木类、建筑类相关专业知识,按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确定。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加分: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加分人员包括:安徽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北市孟山北路85号相山区政府五楼,联系电话0561-3193561)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安徽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上述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每个科目成绩增加2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1001岗位、1002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面试名单的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有2人及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程序。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面试当天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按每人80元缴纳面试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语言表达等能力。
考生面试顺序按各面试组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以书面形式向考生宣布。
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选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确定;1001岗位、1002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须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如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四个项目检查结果要求复检,须当场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亦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检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检结果。对体检结束后考生再提出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四个项目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者,按规定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体检医院的结论向考生发放体检结论通知书,体检结论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定岗聘用等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61-3193561(相山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1-3193260(相山区监察局)
附件:1、淮北市相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章
2、相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中共淮北市相山区委组织部
相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0日
1、淮北市相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章.xls
2、相山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