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洛江区综治中心建设,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洛江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近三年来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4、洛江区户籍优先;
5、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能力;
6、其它,包括符合计生、综治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洛江区综治办(洛江区政府大院后楼三楼区委政法委)。
3、应提供的证件:
(1)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就业或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2)每位报名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4、报名电话:22631600(联系人:赖芬兰、翁冠豪)。
四、待遇情况
待遇参照区级编外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续聘。
五、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由洛江区综治办负责解释。
泉州市洛江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