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把汉剧打造成武平文化名片,加快汉剧事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县汉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生存和发展的问题,鉴于该中心的人才紧缺现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传承和弘扬福建戏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26号)等相关文件以及“武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3]7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3名汉剧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报名条件及方式
1、岗位职数:汉剧演员3名(小生1名、老生1名、青衣或花旦1名)。
2、报名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⑶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⑷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⑸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1月21日(含)至1998年12月21日(含)期间出生。
⑹招聘范围为“全市”,报考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①龙岩籍生源或2016年11月21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②从事汉剧表演三年以上者(戏曲类专业毕业生不受限)。
⑺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如个人获得省级戏剧专业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学历。
⑻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被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审核否定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3、报名方式
⑴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22日(正常上班时间)。
⑵报名地点:武平县文体广新局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7-3339212。
⑶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以及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⑷资格初审
县文体广新局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武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领导小组复审为准。
二、考试方式
1、本次公开招录考试主要为专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专业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面试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7位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为应试者的最后得分。
2、本次招录考试,要求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未达到2:1开考条件的,须经领导小组同意,报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考,考生的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3、专业面试考官确定:由领导小组确定聘请7位“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好”的专家组成(主要从汉剧传承人、国家三级以上导演、演员、演奏员等专业人才中聘请),并设主考官一名。
4、面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开始。
5、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6、面试内容:
汉剧表演剧目1段(唱、做、念、打),须带妆;戏曲基本功展示一套。以上均由考生单独完成,可使用现场伴奏。汉剧表演及戏曲基本功展示满分100分(其中汉剧表演唱做念打60分,基本功展示40分)。
三、体检
(1)按招录计划1:1的比例分各行当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戏剧专业个人比赛获奖等级高者、学历高者、职称高者、年龄大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县人社局和县文体广新局统一组织。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经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录职位空缺的,按考试名次排列顺序在成绩超过合格线者中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四、公示及聘用
1、经面试、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平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填写《武平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不少于10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武平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2016年武平县汉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演员职位表.rar
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