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州市惠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惠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根据《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惠城府办〔201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代码 |
岗位要求 |
备注 |
辅助岗位 |
10 |
F01 |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2、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3、责任心强,服从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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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6)法律或行业、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纳入《管理办法》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惠城区编外人员40380.8元/年/人(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和节日补贴等)定额供给。食宿自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2份(附件一),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于2016年9月28日-30日到惠城区人社局事业股报名(惠城区政府1号楼139室),所需证件须于报名开始日前取得,联系电话:2386139。
四、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技能知识、业务知识。面试内容和范围: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察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聘用: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合同签订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合同签订前考生务必出具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档案应转入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惠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016年9月13日
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