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协助开展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为人诚信,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细致热情;无犯罪记录;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技能要求: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三)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4年1月1日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五)身体要求:健康,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文档资料整理存放,信息整理存档;
(三)参与起草综合性文稿,协助组织各种活动和会议;
(四)维护日常办公秩序和办公环境;
(五)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
三、录用与待遇
经考核录用后,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30000元/年(含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信息
通过“佛冈发布”微信公众号和佛冈县政务网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以增加此次招聘的辐射面。
(二)接受报名
应聘者于2016年9月5日-9日到佛冈县人民中心主楼205室报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有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三)初审
根据招收要求对报名者资格和政治情况进行审查,通过初审的,将电话通知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根据县编办的工作职责,对应聘者的公文写作能力进行测评。
(五)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对笔试合格的应聘者按1:3的比例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行依次替补。
(七)聘用
入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办理好相关入职手续,开始缴纳相应的保险等。
联系人:朱英萍,联系电话:4283707
附件(下载):《报名表》
佛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