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威远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22名不动产登记中心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招聘后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22名,详见《威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下半年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口在威远县辖区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色盲,听力好。
(二)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威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下半年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威远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严陵镇东街63号)。联系人:彭强、李莉;联系电话:0832-8228006。
3.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威远县国土资源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4.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值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报考者所报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低于本次参与面试人员总平均分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各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七、考核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威远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威远“今日威远”等网上公示7天。因考核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以及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八、合同及待遇
1.合同签订: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试合格由威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受聘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依法进行管理。
2.聘用时间为一年一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因政策变动,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3.工资及待遇:工资及待遇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纪委派驻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电话:8236991。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28006。
威远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日
1.威远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下半年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