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全国总工会等18个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16]14号),根据《成都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会专职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工办发[2016]1号)要求,区总工会、区工管委、港管委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和数额
区总工会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其中区总工会招聘1名,区工管委招聘1名,港管委招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工会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同等条件下,计算机和中文专业优先录用。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应聘工管委、港管委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理论政策水平;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4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且身体健康;
4.有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总工会办公室。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份(需贴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提交个人简历一份。
4.报名方式:现场直接报名。
5.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接到笔试、面试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持身份证到青白江区总工会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具体操作按笔试、面试有关规定执行。考试科目不指定教材。
(三)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总成绩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情况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体检标准参照成都市公招事业人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组织到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按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青白江区总工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总工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咨询及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由区总工会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8—83610368
报名咨询电话:028—83302194
附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成都市青白江区总工会
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成都国际铁路港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