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畅通干部交流渠道,进一步增强我办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办编制空缺情况,拟面向全县公开比选事业编制工作员。为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比选工作顺利进行,在县委办领导下成立比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浩 县委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张袭龙 县委办副主任
副 组 长:张友贵 县委机要局局长
邓大中 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冯信源 县目标办主任
成 员:王国荣、黄元铺、吴豪,根据工作需要从各科(室、局)临时抽调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袭龙任办公室主任,邓大中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王国荣负责。
二、比选原则
比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才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方式进行。
三、比选职位及人数
具体为县委办信息中心工作员2名(管理岗位),县委办保密检查中心工作员1名(管理岗位)。
四、比选范围与条件
(一)比选范围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教师、医疗卫生人员除外)。
(二)职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态度鲜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指示,服从领导和管理;
2.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有其他规定不得参加比选的。
五、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21日(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委办公室一楼普密室。
联 系 人:王国荣
联系电话:0851-37225050
3.报名所需材料:《关岭自治县委办公室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参加工作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在报名审查后退还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4.资格审查:由县委办公室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审查评选结果。比选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1:3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某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即取消该职位的比选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比选环节,应试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以及在公开比选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比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需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面试
比选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人员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比选考察
按比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由县委办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
(五)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考察组考察的情况及建议,由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岗位拟调人选,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比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宜
比选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由关岭自治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37225050
监督电话:0851-3722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