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山骨盟医院招聘简章
贵州华山骨盟医院是一所以骨伤闭合手法复位、创伤为特色、集诊疗、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专科小综合二甲医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中医学术流派华山正骨流派代表性传承人、孙华山骨伤研究院院长、世界中医骨伤流派联合会主席、中华中医学术流派联盟骨伤分盟(简称中华骨盟)理事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学术流派传承推广基地特聘专家、世界手法医学联合会.首届评选手法医学与传统疗法大师、2013年入围第二批国医大师候选人、主任医师刘海起教授出任院长;同时邀请曾任中华中医药学会骨伤分会、世界中医药学会骨伤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现任世界中医骨伤流派联合会副主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中医学术流派石氏伤科流派传承人、硕士生导师、主任医师石关桐教授出任主管业务副院长。医院将突出中医特色,建设成为更加综合服务能力强大的国内知名专科医院。
贵州华山骨盟医院坐落于普定县君天·朗泊湾——大健康中国行普定产业基地,总面积20000平方米,交通便利,设备齐全。医院计划配备干部职工300人,其中:高级职称职工将占总人数15%。医院配备CT、磁共振、四维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开放床位300张,设有24个临床科室。
医院依托得天独厚的技术力量,借助全国中医学术流派知名品牌的有利契机,整合国内优势资源,开展华山正骨流派、石氏伤科流派技术传承、临床实践及科研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快捷,特色有效的医疗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11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欢迎有识之士踊跃应聘,具体招聘岗位见《贵州华山骨盟医院人员岗位需求表》。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9日前出生),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岁(1971年5月29日前出生),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50岁(1966年5月29日前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9日—31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普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费用:100元/人;
联系电话:0851-38223368;
报名时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
3.本人填写的《2016年贵州华山骨盟医院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委托相关部门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及复审,经审核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由大健康中国行组委会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发票于2016年6月11日9:00-17: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其中:高级或博士生免笔试。笔试和面试由用人单位委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参加笔试实考考生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如有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计划数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依次进入下一环节,但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笔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告,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分数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测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进行复查。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考察组至少由两人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拟聘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9月30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八、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不低于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其中:正高、副高实行年薪15-25万元,聘期内享有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一套;中级职称年薪10-15万元,聘期内享有不少于60平方米住房一套;初级职称年薪5-10万元,聘期内解决单生职工周转房,并按国家规定的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执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及公立医院同等职称晋升政策。
招聘咨询电话:0851-38223368;举报监督电话:0851-38221476
九、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spd.gov.cn/)和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prs.com/)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研究确定并解释。
附件:1.贵州华山骨盟医院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贵州华山骨盟医院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贵州华山骨盟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