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加强解放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力量,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充实社区工作人员队伍。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4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现为赣州市章贡区属四个街道办事处、五个镇的居民。
(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身体健康;
3、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即出生日期为1976年11月1日(含11月1日)至1996年11月1日(含11月1日)之间。具有社区工作经历且2006年11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章贡区缴纳社保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②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标准以县(市、区)认定为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 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并现场填写《2016年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镇(街道),报名后不允许更改,一经发现重复报名将取消报考资格。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解放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97-8291177。
3、报名需携带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年龄在40周岁至45周岁的,还需提供章贡区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和相关社区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领取准考证地点在解放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中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章贡区区情、国内时事等,试卷卷面分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50人按实际人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且不低于60分,择优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证书、面试成绩高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的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章贡区政府网站、解放街道办事处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分配至镇相关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纳入社区管理。
赣州市章贡区解放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