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充实医疗卫生力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
(六)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若无符合条件人员报考的,该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类同。
4、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见招考公告及相关网站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报资料,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地点:详见招聘公告
报名网站:
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
2、资格初审:
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填报资料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
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报考者本人到场并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要求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医护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缴费,根据晋价费〔2013〕223号文件规定,每人按两科收取考试费10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
5、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登录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曲沃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具体联系电话0357—4525623。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曲沃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此后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由人社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未达1:3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临床、影像、司药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护理岗位采取岗位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实践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方案由人社部门负责制定,报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确定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离。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招聘组织单位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以及影响招聘工作公开、公正的;
5、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不按回避政策实行回避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决定成立曲沃县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4525623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曲沃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曲沃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曲沃县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6年10月31日
1、《曲沃县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