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临安市4家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涉及临安市规划建设局、临安市林业局、临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下属的4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8人。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2016年临安市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 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6、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在2016年11月12日前正式落户;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他人代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0日——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临天路75号1号楼205室)。
(三)所需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填写好的《2016年临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试资格,并列入临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历证书;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且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认真查阅公告内容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则取消应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若报考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局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同时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试者本人。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各个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 考试内容
考试主要对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进行重点考察,并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创新能力、应急应变及沟通协调能力等。
(二) 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三)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当参加考试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等于1:1时,由考试测评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评打分,总成绩在8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当参加考试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1时,根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专业测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能力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考单位及主管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临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按相关政策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社会保险、职称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的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临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临安人才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1—63723364。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安市规划建设局
临安市林业局
临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