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卫技岗位
(1)康复治疗师1名
(2)口腔助手1名
(3)病理科技术员1名
2、辅助岗位
(1)财务处收费员2名
(2)学科秘书1名
(3)特检科助手1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热爱工作、遵守纪律、团结同仁、乐于奉献;
4、具体各岗位要求条件
(1)康复治疗师:康复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上学历,30周岁以下,绍兴户籍。
(2)口腔助手: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浙江户籍。
(3)病理科技术员:病理技术、检验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病理技术工作经历,30周岁以下,绍兴户籍。
(4)财务处收费员:会计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35周岁以下,绍兴户籍。
⑸学科秘书:大专及以上学历,30岁周岁以下,绍兴户籍,医学相关专业或文秘专业优先。
(6)特检科助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35周岁以下,绍兴户籍,已婚者优先。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自2016年11月4日起到2016年11月8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联系电话:0575-88228817。
3、综合测试由医院组织,方式和内容为专业考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研究决定。经公示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医院规定)。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绍兴市人民医院编外用工管理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上岗证,应届生需携带推荐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