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区信访办拟招聘1名非在编保安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描述
招聘1名女性,主要从事区信访办保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综合能力强。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口齿清楚。
(四)年龄在20岁以上,35岁以下(1981年10月26日-1996年10月26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从事保安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4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合川区信访办(合川区政府大院内右行100米),咨询电话:(023)42756352,13658358050 ,联系人:文小刚。
3.报名: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彩色)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成绩第一名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且身体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要求。体检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合川区信访办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经考察和复审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经试用合格人员,由合川区信访办聘用为非在编人员,享受合川区非在编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简章由合川区信访办负责解释。
合川区信访办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