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本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科技对林业事业的支撑作用。在单位编制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2016年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2名。制定如下方案: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引进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林业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能够胜任林业野外调查实验等工作;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在网上下载填报《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1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省林业科学院研究院综合科(合肥市长江西路820号410房间)。
(二)资格审查: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通过审核者,将及时通知本人。
(三)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侧重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科研能力、拓展能力及潜能。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为每人3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引进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领导班子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审核后提交省林业厅党组研究决定,并在安徽林业科学研究院和安徽林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6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纳入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专门领导组,负责人才引进具体实施工作,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负责政策指导、驻厅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位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820号 邮编:230031
联系电话:0551—65327025、0551-65311561 联系人:孙樱
监督电话:0551—62634096、62634463(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驻厅纪检组)
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16年度引进岗位及人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