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聘任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聘副教授申报对象
2016年取得博士学位来(返)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校聘副教授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
申报条件、聘任程序和聘期待遇按照《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5〕74号)(见附件1)执行。
考核形式:申报人通过PPT汇报本人学习经历和学习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现场进行15分钟的PPT教学试讲(教学试讲应为本专业的内容,同时撰写一个课时的教学试讲教案)。
三、申报材料
1、《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
2、《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简明情况表》(一式7份)(附件3);
3、提供1篇本专业较高水平的综述报告;
4、提供1个课时教学试讲教案(1份);
5、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6、提供二类以上论文的检索验证报告(论文分类按教育厅皖教人〔2016〕1号文件附表1划分,须提供安徽省情报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
7、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1份)(附件4)。
四、相关要求
各申报人员要注重教学基本功的培养,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对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审。
五、时间安排
11月5日前需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补。
11月中下旬,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校聘副教授科研和教学能力答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彪,联系电话:9627。
1: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表
3:安徽医科大学校聘副教授评审简明登记表
4:校聘副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