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守点人员名额分配的通知》(埔城管【2016】63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城管协管员,组建一支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协管员队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五)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驾驶技术,(持C1以上驾照)熟悉电脑操作等。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协管员4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和街道办事处公告,公告期为15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5至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及联系方式
黄埔东路2486号(穗东街执法队)二楼
电话:82067766 联系人:陆小组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2016年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如本区户籍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或待业人员需提供部队复员证、党员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3)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
(4)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执法通知本人进行笔试、面试(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按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员范围。
1.笔试考试
主要是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文书写作。
2.面试
主要考查报考者的求职动机、应对能力、言行举止、沟通能力等。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以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街道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通知后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以此类推。
2.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劳动用工体检有关标准,由拟录取人员到街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拟录取者是否有犯罪记录、学历真实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由街道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协管员;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不合格或录用人员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五、管理模式与待遇
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街道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劳动合同原则上1年一签;工资待遇严格按照黄埔区财政局文件执行,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