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二)体能测试
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的应聘者,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体能测试)。对同一岗位因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范围。
1、报考法医、特警队员岗位的考生依据《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聘特警等事业人员体能测试方案》测试,测试项目全部达到标准者得满分,满分100分(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有一项达不到标准的得0分,直接淘汰。
2、报考狙击手、突击手岗位的考生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全部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但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依据《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聘狙击手、突击手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测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
对体能、专业技能测试后出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体能、专业技能测试。凡递补进行体能、专业技能测试后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3、《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聘特警等事业人员体能测试方案》及《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聘狙击手、突击手专业技能测试方案》附后。
4、体能、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上公布的信息。
(三)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按40%计算)、体能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计算)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的应聘者,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资格初审时所提供证件的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并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不予递补。凡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上另行公布。
2、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回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回答。
3、面试考官组的组成: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期间,对所有面试考官实行全封闭管理。考官组抽签组成。
4.结构化面试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通讯工具分别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保管。
(2)抽签。候考室工作人员在进行身份确认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按照规范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计分、核分。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占40%,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法医、特警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狙击手、突击手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3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查阅小数点后每一位数字用于区分分数高低;如果数字完全相同,则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六)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上公布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一)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应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由阿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局、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结束后,在科尔沁绿原网上进行公告。
八、考察及政审
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15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阿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考察。按照德才兼备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条件的标准,根据招聘方案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从拟聘用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阿鲁科尔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岗前培训与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由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在30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1、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财政部门按用人单位经费渠道从聘用当月起按规定核拨工资和经费。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2013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本方案由阿鲁科尔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实施本方案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体能测试方案和专业技能测试方案由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制定解释并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om.cn)、科尔沁绿原网(网址:www.kerqin.gov.cn)。
相关联系电话:
纪检委信访室0476—7232863
人事部门电话0476—7233533
考试咨询电话0476-8330744
附:1、2013年阿鲁科尔沁旗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rar
2、2013年阿鲁科尔沁旗公开招聘公安特警等事业人员计划岗位表.rar
3、2013年阿鲁科尔沁旗公开招聘公安特警等事业人员报名表.rar
4、2013年阿鲁科尔沁旗公开招聘公安特警等事业人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rar
6、《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招聘狙击手、突击手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阿鲁科尔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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