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工作需要,我局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经济开发区视频监控员,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25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前出生至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警校、政法学院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计算机专业、通信专业毕业生在具备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
7、具备基本电脑操作能力。
二、报名地点:
宜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视频管理技术科(详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18号)乘11路、17路、22路在宜春市公安局下车。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8日。(正常工作日)
四、报名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一寸免冠半身近期照片4张;3、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书面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面试考核制,报名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进行面试,考察应试者的工作稳定性、整体形象和语言表达能力。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通知参加体检,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替补差额,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被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300元,加班工资200元,享受社保、医保。工资及“双保”经费均纳入市政府财政年度预算。
咨询电话: 0795-3292228 (市公安局招考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宜春市公安局
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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