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农业局下属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畜禽屠宰检疫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元谋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临时工性质)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能适应夜间一线动物检疫工作;
3、学历和专业要求,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畜牧兽医(动物检疫)相关专业优先录用;(2)具有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3)具有助理兽医师(畜牧师)以上技术职称。(4)在基层一线从事畜牧兽医工作3年以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元谋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元马镇沙地苗圃108国道东侧)。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从业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1份。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11月22-23日,元谋县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元马镇沙地苗圃108国道东侧),逾期未领者按弃考处理。
5、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联系人:胡明亮;
电话:0878-8215863;13578408110。
三、招考办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相关知识,重点以检疫知识及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为主,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2、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择优录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考核、聘用
用人单位按笔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农业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推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动物检疫协检员属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主要派驻元谋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从事生猪驻场检疫工作,由于岗位的特殊性,需要夜间工作。
2、拟聘人员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后,月工资2200.00元,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按有关规定予以缴纳。
3、人员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聘用合同工作不得少于一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开展年终工作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推荐劳务派遣公司给予续聘。
4、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能胜任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经报县农业局党委会议同意可以给予解聘;若聘用人员单方面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5、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元谋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8318019(农业局人事股)
0878—8215863(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8—8212036(农业局纪委办公室)
元谋县农业局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