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人事局、德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市人发〔2006〕10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公开考核聘用)。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名额
公开考核招聘名额18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罗江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具体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全部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受国家认可。
4.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5. 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10月28日。最低年龄为18周岁。
(二)具体条件
岗位情况、类别及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对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级别条件,同类的该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及以上均符合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曾经违法生育;
4.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
5.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6.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
7.应当回避;
8.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9.现役军人;
10.其他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地点: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罗江县政务中心)。
3.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报《罗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一式二份,贴照片)。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2代居民身份证(含第2代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内容三项: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名)。
4. 资格审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二)考试
1. 内容和方式
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主要考核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操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通过综合面试,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拟聘岗位的工作能力。考试分数满分为100分。
2. 成绩排名与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罗江县卫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www.scljws.gov.cn)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成绩及排名情况。
进入体检人员按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如果某岗位的全部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均低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的85%,则该岗位取消。
(三)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正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问题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是否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开招聘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缺额时,空缺名额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
(四)考察与公示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讨论形成对应聘人员考核结论意见,提出拟聘人选,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罗江县卫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www.scljws.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制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对无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资格终审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考核招聘相关文件精神,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到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招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罗江县监察局监督电话: 0838-3123601
咨询电话:
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8-3120911;
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8-3120029
1.《罗江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罗江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