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秀洲区稳定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秀洲政办发〔2014〕88号),结合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秀洲区范围内招聘事业编制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嘉兴市秀洲区妇幼保健院、秀洲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招聘事业编制卫生技术人员2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秀洲区医疗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热爱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在秀洲区卫生系统下属医疗机构医、药、护、技相应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执业资格,且目前在岗人员。
3.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4.工作、学习综合表现良好,工作期间无医疗事故发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在2016年9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和在本系统工作时间均截至2016年9月29日。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5日8:30-16: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11会议室(九里路618号公共卫生大楼二楼西)。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2)《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1份(附件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我区卫生系统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须写明在我区具体从事岗位、起止时间,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服从岗位调剂承诺书(附件4,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8)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临床专业同一职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专业同一职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考代码为01-04号职位的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名的《服从岗位调剂承诺书》,不愿签署的不予报名。
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须在10月17日16:3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作放弃应聘。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17室(九里路618号公共卫生大楼四楼西)。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区卫计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由区卫计局组织,拟聘用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www.xzqjw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聘用。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对象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具体聘用手续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执行。招聘代码为01-04号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将由区卫计局在全区社区服务机构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不愿服从岗位调剂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服从安排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及相关单位提供不实证明或虚假材料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二)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zjjxrs.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查询。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计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www.xzqjwj.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2721485,监督电话:82721930。
1.2016年秀洲区医疗单位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
2.报名表
3.考生公务关系回避表
4.服从岗位调剂承诺书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