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通过考核招聘精神科医师1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 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证,执业注册范围为精神科,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 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医院和科室工作安排。
二、 劳动关系与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医院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由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构成,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8日下午3点钟以前(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近期彩照一张、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证件等原件。
(二)考试与体检
1、医院将于2016年9月29日下午2:30分组织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入职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和(或)笔试。
2、入职考试合格的人员需参加医院组织安排的体检。
四、其它
1、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2、应聘者在上岗前应与其它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且无任何劳动纠纷。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28-83970528
2016年9月21日